施工升降机是一种可分层输送材料和人员的客货两用垂直运输机械,按传动形式分为齿轮齿条式、钢丝绳式和混合式。其中SC型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是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使用较多的人货两用升降机。该机采用电动齿轮齿条传动方式进行升降驱动,以实现升降吊笼垂直运输,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升降快捷、传动平稳等特点,在高层建筑施工中被普遍采用。
施工升降机是外用电梯,属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有一定的危险性。与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相比,施工升降机吊笼内人员集中,一旦发生事故导致伤亡危害程度更大。去年,江苏无锡发生的“11.14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造成11死6伤,业内震惊,社会哗然。据统计,2007年全国共发生两起重大事故,死亡21人,其中1起就是该事故。因此,为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应特别加强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管理。
作为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的施工升降机,其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和许多环节。当前,应重点做好八项工作。
一抓产品购置。购置施工升降机应选择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品牌产品。产品技术资料应完善,除产品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外,使用说明书内容应全面。如有的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虽指出要检查制动器的制动力矩,但删减了制动器制动力矩的调整方法,使现场维修人员不能定期正确地调整制动力矩,在制动器上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使用说明书不但是设备的重要技术文件也是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中的重要证据。购置此类产品时,应高度重视产品技术资料内容的完整性。
二抓登记备案。要按照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产权备案十分重要,有利于设备管理,应严格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工作要强制性推广,要以使用登记工作促进安全管理。不登记的起重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负责办理备案或者登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统一编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三抓租赁管理。出租单位出租的施工升降机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在签订的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应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开展行业确认,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跨行业从事建筑施工租赁活动”应尽快完成行业确认。 |